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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企业通过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达标验收

来源: 沧州大化
时间:2017-04-10
根据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20162月份出台的《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的要求,沧州大化集团所属聚海分公司和TDI公司于20167月开始开展VOCs污染源排查,并进行VOCs泄漏检测和修复治理工作,百利塑胶有限公司于20165月开始研究制定VOCs治理实施方案,至201610月投资66万元,安装了VOCs治理设施,并投入运行;至2016310,百利塑胶有限公司VOCs治理工作及聚海分公司、TDI公司VOCs治理设施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泄漏检测和修复治理工作全部陆续通过了沧州市环保局组织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达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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